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您好!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》、《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》有关规定和公安部、省公安厅、武汉市公安局《通知》精神,凡是在武汉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互联网接入单位、信息服务单位及与国际互联网联网的单位(包括但不限于使用主机托管、虚拟主机的用户)均应当在网络正式联通后的三十日内,到武汉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登记备案。
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备案步骤: 1、在互联网上下载并运行《武汉市国际联网单位网上备案系统》软件。 下载地址:http://netpolicewh.cn/webban.htm 2、按要求认真填写备案信息。 3、点击“输出打印”按钮,打印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单位备案表》和《计算机安全员基本情况登记表》,贴照片、盖公章(个人按手印)。 4、点击“网上备案”按钮,完成网上备案(如果成功,系统会提示网上备案已完成)。 5、保存好备案信息电子文档(xxxx.nui文件)以及加密密码,以便日后信息变更时,能在网上及时提交最新备案信息。 6、将打印好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单位备案表》和《计算机安全员基本情况登记表》,用户安全责任书以(各一式两份)及其它相关材料一并送交我司,由我司统一上交市公安局网监处备案。 备案材料提交地点:武汉市航空路新世界中心A座16层1605 备案时间:周一至周五,上午:9:00-11:30,下午:2:30-5:30 咨询电话:027-83806796 83733566 7、其它相关材料(各一份): •互联网站需提交通信管理部门核发的《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》或《通信管理部门备案登记证明文件》副本复印件; •工商部门核发的《营业执照》等证照副本复印件; •法人及安全员身份证复印件; •与接入服务提供单位签订的合同(协议)复印件; •单位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(包括:互联网公用帐号登记制度、互联网安全管理制度等); •互联网信息网络安全技术措施解决方案(包括:日志审计、防病毒防黑客攻击措施等); •涉及国家事务、经济建设、国防建设、尖端科学技术等重要领域的单位办理备案手续时,应出具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证明。
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备案说明: 1、办理公安网络安全备案手续完全免费; 2、公安网络安全备案与通信管理部门的网站备案不同,不能相互替代; 3、所有以固定IP专线、服务器托管、租(借)用空间等方式接入互联网的,服务器在武汉或者维护人在武汉的单位或个人,都应进行网络安全备案; 4、初次备案时必须提供相关材料的打印件或复印件;备案信息变更时只须在网上提交备案材料。
对违反规定,不履行备案职责和逾期不办理备案手续的;或者所提供信息、资料及数据不真实的,公安网监部门将依法处以警告或者六个月以内的停机整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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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此通知。 |